[Optibide]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遵循《促進資訊通信網路利用及資訊保護法》、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及其他適用法規之相關隱私保護條款。我們致力於保護「使用者」之個人資訊。
本隱私權政策說明「本公司」如何安全地收集、使用、儲存及管理用戶的個人資訊,以及這些資訊將用於哪些目的。
本公司為下列目的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。所收集之資訊僅限於提供服務所需之最低限度,且未經使用者同意絕不進行收集。
1. 註冊成為會員並使用服務時
- 必填項目:姓名、電子郵件地址、密碼、手機號碼、(14歲以下兒童:法定監護人資訊)
- 目的:會員身分識別、服務使用確認、身分驗證、服務提供、處理投訴、傳遞通知。
2. 預訂/購買住宿及旅遊服務時
- 必備項目:預訂資訊(姓名、聯絡方式、電子郵件)、付款資訊(信用卡、銀行帳戶等)、行程細節(出發日期、返程日期、人數、住宿/服務類型等)
- 目的:處理合作夥伴服務的預訂與付款流程、向合作夥伴傳輸預訂資訊、發送預訂確認與變更通知、辦理退款流程、開立收據
3. 註冊成為合作夥伴並提供服務時(僅限住宿與旅遊服務合作夥伴)
- 所需項目:商業登記編號、公司名稱(或營業名稱)、代表人姓名、營業地址、聯絡資訊(主要電話、電子郵件)、銀行帳戶資訊(用於結算)、詳細服務資訊(住宿詳情、服務類型、價格、照片等)、營業執照/許可證資訊、責任保險詳情
- 可選項目:企業網站網址、標誌圖像、經理人資訊(姓名、聯絡方式)
- 目的:合作夥伴註冊與資格審查、簽署及履行服務提供合約、服務管理、結算處理、通知送達、爭議解決
4. 服務使用期間自動收集的項目
- 項目:IP地址、服務使用紀錄(造訪日期/時間、使用內容)、裝置資訊(作業系統類型、瀏覽器類型)、Cookie、存取紀錄、行動裝置資訊(裝置型號、作業系統版本)
- 目的:服務品質提升、提供個人化服務、防止詐欺使用、統計分析
5. 進行查詢與諮詢時
- 項目:姓名、電子郵件地址、聯絡方式(視查詢內容而定,可能要求提供其他資訊)
- 目的:處理投訴、回應申訴、提供準確資訊
原則上,本公司於達成蒐集與使用目的後,或當用戶退會或撤銷同意時,將立即銷毀用戶之個人資訊。惟若依相關法令規定須保留資訊時,本公司將依法定保存期限儲存個人資訊。
- 契約或撤回要約之紀錄:5年(《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》)
- 支付及商品/服務供應紀錄:5年(《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》)
- 消費者投訴或爭議解決紀錄:3年(《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》)
- 網站造訪紀錄:3個月(通訊秘密保護法)
- 標示/廣告紀錄:6個月(《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》)
- 個人位置資訊紀錄:1年(《位置資訊保護與使用法》等)
- 其他經當事人個別同意之案例:保留至約定期間屆滿
「本公司」在達成收集與使用目的後,將立即銷毀個人資料。
- 電子檔案:採用技術手段刪除,確保無法復原記錄。
- 紙本文件:使用碎紙機粉碎或焚燒處理。
- 範例(Internet Explorer):工具 > 網際網路選項 > 隱私 > 進階
- 然而,拒絕儲存Cookie可能會導致使用某些服務時出現困難。
本公司已實施下列技術與管理措施,以確保用戶個人資訊獲得安全保護:
本公司特此指定個人資料保護專員及負責部門如下,以監督個人資料處理相關事務、處理用戶申訴並提供損害賠償救濟:
- 個人資料保護專員:[李賢昇] / [代表人] / [聯絡資訊或電子郵件地址]
- 負責部門:[客戶管理部] / [聯絡資訊或電子郵件地址]
用戶在使用本公司服務期間,若對個人資料保護有任何查詢、投訴或補救措施需求,可聯繫個人資料保護專員或負責部門。「本公司」將及時回應並處理相關事宜。
若發生個人資料受侵害之情況,使用者可聯繫下列機構進行諮詢或尋求救濟:
1. 個人資訊侵害申報中心(由韓國網路安全機構營運)
- 撥打 118(無需區號)
< https://privacy.kisa.or.kr >
2. 個人資料爭議調解委員會
- 撥打 1833-6972(無需區號)
3. 最高檢察廳網絡犯罪調查部
- 撥打 1301(無需區號)
4. 國家警察廳網絡犯罪調查局
- 撥打 182(無需區號)
本隱私政策可能因法律、政策或安全技術變更而增補、刪除或修改。此類情況下,將透過「服務」公告至少提前7日通知。但若涉及重大變更(如個人資訊的蒐集、使用或提供予第三方等影響用戶權益之事項),則將至少提前30日通知。
本隱私權政策將於2025年9月3日起生效。